(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和文件的草拟及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置、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保卫、财务、财产、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制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对卫生执法及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后勤总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党员和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同区有关部门负责全区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津贴有关政策的实施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调配、劳动用工计划和编内进人的编制报批工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职称管理以及人才交流与服务的指导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考核以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编制卫生事业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对全区卫生事业财务实施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区物价等部门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收费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负责局机关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医政科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和卫生资源的有效配置,制订医务人员服务规范,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执业许可证进行监督管理,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医疗救护;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依法做好医疗事故的调解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保健及征兵体检工作;负责全区大型医疗设备的规划、论证、招标采购与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药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及中医药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重点学科、重点人才规划和管理办法;制订防病治病应用研究及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的政策措施和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实施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防保科
制订全区重大传染病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和疾病控制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遇有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组织全区卫生技术力量,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对全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保健品、卫生用品的监督管理;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对全区卫生监督、疾病控制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制订全区血吸虫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消毒管理工作。制订全区健康教育规划,负责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全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初级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研究区、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指导村(居)基层卫生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制订全区妇幼卫生工作规划,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妇女、儿童保健业务,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港闸区红十字会:
制定全区红十字会工作计划,开展救灾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政府委托事宜。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据港闸编委[2004]9号文件精神建立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其职责:制订全区全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实施计划,统筹协调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担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和农村改水、改厕等工作;开展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和经常性检查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组织开展除害防病工作。